公司给我强制性换到别的地方上班,我不想去公司说我旷工,但是在杭州同城内,合同上写的工作地方是杭州,但是有一条是甲方有工作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换工作岗位工作地方,请问公司这样违法吗
2025-11-27 13:03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为杭州市,并且在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了如果公司有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因此,根据这一约定,公司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您的工作岗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如果您不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确实可能被认定为“旷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以这种方式强迫您改变工作岗位或被迫离开公司。 此外,即使公司在没有经过您同意的情况下调整了您的工作岗位,也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因为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本身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公司采取的措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者不合理地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调整您的工作岗位,但必须保证符合法律规定,并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建议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