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收工程款求助信 我是碧江区坝黄镇评茶村评阳坳组村民,杨应昌,因在2014年9月份在江口县坝盘镇板坡村签订一份合同,即修建“板坡村委会办公楼”(一栋,两楼一底),另加附属工程(挡墙)等。工程总造价:肆拾叁万叁仟捌佰,全垫资(433800.00),工程建完验收合格后前后已付贰拾万(200000.00),尚欠我工程款贰拾叁万叁仟捌佰元(233800.00),2015年8月份付贰万元(20000.00),2016年8月份付肆万元(40000.00),2017年分文未付,2018年8月份问板坡村委会多次称会解决几万解决学生上学报名的问题,然而到现在仍如石
2025-10-31 22:12尊敬的收件人。 您好!我是碧江区坝黄镇评茶村评阳坳组的村民杨应昌。在我与您方于2014年9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修建“板坡村委会办公楼”,并包括附属工程(挡墙)。当时我们已经支付了全部工程款项共计人民币433800.00元。 然而,在工程完成后,我并未收到任何款项,仅收到部分款项共计人民币200000.00元。剩余款项至今未得到偿还,总计人民币233800.00元。考虑到时间过去已久,希望您能尽快联系我,协商解决方案,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谢谢! 此致,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