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36岁,去年在工厂工作期间导致右脚踝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我月工资3300,工厂的会计说停职留薪只给发8个月的工资这种说法对吗?还有就是我这样的9级伤残大概会拿到多少赔偿金呢?谢谢
2025-06-05 18:25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您提到的“停职留薪只给发8个月的工资”这一说法,这可能是由于您的工伤鉴定等级较低(9级),因此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并且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工伤保险政策以及您的伤残程度来确定。一般来说,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上述各项费用计算得出。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人力资源部门,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