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厂里做了一个多月,现在想辞职,但老板就是不同意,老板说要走可以,工资拿不到。辞工报告我也打了,老板以没人等借口不让我走。我现在很烦,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17天前首先,建议您尽快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并明确告知他们您的离职意愿和理由。如果他们仍然坚持要求您继续工作,您可以考虑提出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比如延长试用期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来换取您的离开。 其次,如果您已经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且在通知书中明确说明了您的离职意向和理由,那么您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离开公司。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保留有关您工作的所有文件,包括合同副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公平对待或者其他问题,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劳动仲裁机构或工会组织。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住,无论何时,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