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买的镇上的经济适用房,必须全款不能分期,交了7万订金,没签合同什么的,就有一个押金票,后来不想要了他们也不给退钱,现在他们那可以分期了,有别人买我这个押金票,可售楼处说不可以,这个情况要是打官司能赢吗?
2024-09-28 17:5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您的经济适用房在三年前购买,并且您已支付了全部款项,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押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您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关于是否可以将押金出售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开发商的态度。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是在购买时已经完全支付了款项,而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尝试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诉讼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记住,任何法律事务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指导,以便确保您获得最佳的法律建议和服务。同时,请确保保留所有与您的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因为它们可能会对您的案件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