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但是跟部门领导以及人事领导谈话时一直威胁我要签字,用人单位这么做违法吗?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有录音能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不可以要求赔偿金?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 如果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而是继续使用员工,并且存在以下行为之一。 对于劳动者已经表示愿意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不予理睬。 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对劳动者进行威胁和恐吓,强迫劳动者必须接受新合同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受到过上述威胁或者恐吓,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