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租了一套房子,全程是一个自称是委托人的来办理手续的,没见到房主,交了半年的房租3600元加押金2000元,过了一个月后银行的人上门找房主催款拿不上钱考虑收房子,后面打给委托人才知道房主欠委托人的钱。该怎么办呢?
2025-10-07 14:12首先,您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房租和押金,并且在租赁期间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问题,您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其次,您可以通过与房东或中介公司沟通,了解是否可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您应该尽快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也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者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目标应该是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保持冷静,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同时,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