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公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上了六天班由于迟到一点点便以此为借口开除我,说什么没上满七天没有工资给,请问合理吗?谢谢
2024-07-22 11:40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应当按时上下班。如果因为迟到等原因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该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你认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寻求帮助和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