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3.9号我与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需办消费贷,中介介绍1个多最多2个月内可付尾款,政府新政出台银行房贷额度紧缩,及后才知买家有一套房子与人还未过户,无法按按时与我办银行解押及过户,我同意签补充协议,“乙方支付银行消费贷款X万最晚时间为6月10号前,乙方收到银行发放的消费贷款需于第二个工作日内转到甲方账户,交房时间改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两日内”,到今天我还没收到尾款,并昨日从银行经办人口中得知6月初银行消费贷已发放,买家威胁如果我一定要收他10号至今违约金,钱就先不给我,要上法庭我也有损失,并房屋原有租客,5月底到期,我已退还押金给租客,现租客6月已与买家另签租约,请问我可如何维权,谢谢
2024-10-26 11:04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您和对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代理,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