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租房合同,手写的,未提违约金,2年租完房东要收回房子,如何要求赔偿(每住一年付一年钱,现在互不相欠)。
2025-06-02 06:17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那么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房屋,但应支付合理的租金。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两年的租金,并且愿意继续使用房屋,则您有权要求房东按照每月支付一年的租金作为补偿。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和您的实际支付情况来确定。同时,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