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校警,我从13年开始工作至今,我们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而我今天去咨询了下社保局,我想走单位的方式来交保险,社保局工作人员说必须在明年的3月份之前把以前的补上,要不过了3月份后想补也补不上,我想问一下我们有权利向单位要求给我们交上保险,并且把以前的都补上吗?
2026-01-19 17: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如果您在工作中一直从事校警的工作,并且您的工龄已满一年,您有权要求单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由于您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因此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要求,希望他们能够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的个人账户缴费。 关于补缴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因此,即使您需要在明年三月前完成之前的补缴,单位也有义务进行补缴。如果您认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责任,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