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在单位工作11年 单位今年在外区新开分厂 强行调动 分厂地点太远 我有什么理由可以不去 单位说不去就强制解除合同 合法吗

2024-07-1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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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如果因工作需要而必须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的,应事先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并尽可能采取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式予以安排;劳动者拒绝调整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在你的情况中,虽然你已经工作了11年,但是新工厂离你的原岗位较远,这可能会影响你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平衡。因此,如果你认为这种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重新考虑是否将你调到新的工作地点。此外,你也可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即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最后,建议你在做出任何决定前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态度和立场,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2024-07-17 1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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