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给私人老板从2004年12月份一直打工到现在,平常没有节假日(节假日上班期间没有任何加班费)现在一个月就1800元低于上海平均工资了,工作期间没有加任何的保险,现在老板公司准备关门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以向老板提出什么补偿?
2024-07-17 11:0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与您的雇主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您的雇主决定关闭企业,并且您已经提供了一定的服务,那么您可以要求按照法定标准获得经济补偿。此外,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了损害或者身体受到伤害,还可能有工伤赔偿等其他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您提供的服务情况来确定。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得到最准确和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