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上的聘期是2017.8.1到2018.6.30。最下面的日期是2017.7.7日,当天我签的。现在我不想去这个学校工作了,因为刚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在签协议当天被这个学校收走,押在了这个学校。我给学校打电话,他们说学校没人,又说打不通校长的电话,让我8月1号去学校再问,可是8月1号就是协议上的聘期了,现在都已经7月21号了,我觉得他们是在推脱。当天只签了这一个协议,没有其他的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希望律师们能给我个建议。谢谢
2024-11-26 18:1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违约。如果您的决定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规定(例如提前终止合同),则可能会构成违约。 法律责任。如果您因未告知学校自己的怀孕状况而导致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发生改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赔偿责任。学校是否应向您支付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赔偿条款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诉讼解决。如果上述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此之前,请确保收集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充分了解当地的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您尽快联系学校,尝试与校方沟通解决问题的具体细节和解决方案。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应对策略。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非常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或纠纷扩大。祝您早日解决此事,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