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我2011.2012两年保险,能要回来吗?现准备离职。
回答数:301
您好!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您在工作期间被拖欠社会保险费,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您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同时,您也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但若无法达成一致,您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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