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我弟离家出走四年了,他妻子起诉离婚了,俩人有一个儿子今年七岁了,如果女方不要孩子那我父母有义务扶养孩子吗?我父母今年有六十六了。
11天前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遵循有利于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在您弟弟离开家中四年的情况下,如果他的妻子起诉离婚,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归于对方,那么您的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此情况下没有继续抚养孩子的义务。 然而,考虑到您父母年事已高,可能会面临经济困难和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他们是否有能力照顾孩子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建议您可以与您父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情况,以便做出更合适的决定。 此外,如果您父母确实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可以考虑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保护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