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呆了一个月,还在试用期,觉得工作实在不合适,想要辞职,公司当时说提前一周,因为我老家发生一些事情,家人发生车祸,我就申请可不可以提前走一下,老板说可以,后来又变卦说我只能得到百分之八十的工资,因为我没有上那一周,我说我上,但是看他们的意思也不想我待了,就是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我想问他们这样合理吗,而且入职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保险这些。
2024-12-12 21:42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联系。关于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要求提前离职,并且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然而,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允许员工提前离职时,必须确保其获得应有的赔偿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培训费用等。 从您的描述来看,您确实有理由提出提前离职。考虑到您因为家庭原因需要离开公司的实际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您的权益。在离职前,您应该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的HR部门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解决的问题。 拓宽解决方案渠道。除了直接向公司提出离职请求外,还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这可能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积极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请注意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因情绪失控而做出错误决定。 祝您一切顺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