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债务人从我这贷款,两年之后我向他提出还款,他说现在没钱还,我就让他把本金和本金滚的利息加在一起又做了一张借条单,没写明还款期限,现在我跟他要钱,他还说没钱还再等等,我现在起诉他,请问又做的这张借条单收法律保护吗?
2025-05-04 07:11您好!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在借款人到期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并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其当前经济状况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据等文件,以及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诉状、证据清单、证人证言等材料,以便于法院审理。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