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签订合同未到期,公司领导口头说明要与我接触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证明,且未提前30天告知,这算不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派人力资源同事打电话只承诺赔偿n个月的工资,这是不是不合理的违法行为?
2025-05-04 08: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这意味着,在你的情况下,公司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提供一份书面文件,以记录解雇原因。如果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这样做,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至于关于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导致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该公司按照实际损失来支付赔偿金。 总的来说,公司未经合法程序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而公司提供的“赔偿”金额也可能是不公平的。建议你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并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