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休产假,在我产假期间公司将原整个部门从深圳迁移至了南京,公司给留在深圳的其他同事进行了调岗,我产假结束后,如果不接受调岗,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偿?
10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因此,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有无固定期限,并且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劳动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请您及时与公司沟通确认具体的情况,以便得到正确的处理。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