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处理员工没有盖总公司章违法吗我是重庆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青龙路店的员工,因和前台主管吵架店长调离我原岗位,我多次向她提出不接受这种处罚,她一直说是公司的决定,那为什么通告上没有公司总部的章,而是分公司的章,能不能找到告她的理由。
2024-09-29 22:15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作出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大决策前,将该决策提交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如果企业的重大决策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可能会导致其行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您的主张。 首先,您可以查阅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确认是否存在类似的行为,并了解相应的惩罚措施。 其次,您可以收集证据,如与您争吵的员工提供的证词、录音录像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