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5.6.22进的厂于2015.7.22上午出的工伤,休息了几个月到2016.一月份我又上班了直上到今年二月底,鉴定是八级,现在取钢板,厂里和我谈赔偿说只给我按2015.7月份的工资赔偿给我,我觉得不合理所以没签字,我就想要它们给我按2016年的平均工资赔偿,因为这期间算才合理。请问按照法律能不能给我按照2016年的赔偿。
2024-09-29 21:5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因工受伤,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赔偿标准不合理,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或者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