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1日进公司,工资发放日是每月10日,7月16日发了半个月工资,现在8月份了,剩下的工资迟迟不发,社保也没买,但我签的合同是一家传媒公司,工作内容却是做白酒的,两家公司法人都是公司老板的老婆,她不参与公司经营,还有个财务给他做假账,如果他把传媒公司申请清算的话或者传媒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我是否还能拿到工资?
29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工资拖欠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如果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发放的时间,并且该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您有权要求立即获得相应的工资。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即使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应视为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 至于关于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或亏损情况导致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当公司面临重大经济困难时,债权人可能会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或接管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人(包括员工)可能会被优先考虑,但具体的处理方式会因不同的情况而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并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