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孕妇,之前因为怀孕辞工回家养胎,后来单位差人叫我回来上班,现在又叫我回家养胎我(这次回来我上班18天)。我该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我受法律保护吗,我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18天前您好!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孕期妇女依法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您在怀孕期间的权益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其次,如果您与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该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孕期女职工的待遇和权利保障条款,那么您可以依据上述条款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或赔偿金。 如果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虽签订了但未明确约定相关孕期女职工的待遇和权利保障条款,则视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时您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最后,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请确保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所有书面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等。同时,在必要时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纠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