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务工伤认定律师 我妹妹 没有正式合同 只有入职合同 发传单地铁站摔倒 骨折 手术费 4万多 10.24号上班 商场 让商户 出人 补缴社保
18天前您好,关于您妹妹的工伤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事故伤害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但是,如果您的妹妹是在没有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并且存在劳动关系,可能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来计算赔偿。 至于补缴社保的问题,如果您认为企业应该承担这部分责任,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要求企业为其补缴相关费用。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如与企业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等。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