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30号开始上班的,四月十号走的,第七天,不合适,向老板提出离职,写了离职书,提前了30天,同意后,结果在辞工的第三天,招了一个接替我的位置,第四天叫我走了,说养不起两个,什么没给我算,工资说五月六号之前给我,现在都没有发,一个一个借口,推迟,我怎么处理好呢?
2024-10-04 16:14首先,您已经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您的工作也得到了认可。然而,在您正式离职前,公司却突然招聘了新的员工并安排您离开,这导致了您的权益受到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存证据。保留与公司沟通的所有电子邮件、短信或通话记录,以证明您的离职请求和公司的拒绝行为。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解决您的权益问题。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律师为您指导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建议先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最后,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可能会加剧矛盾,影响最终的结果。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