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流产后,公司在没有任何形式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停止缴纳生育险,12月份才知道,请问这样做违法吗?该如何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2025-03-24 20:5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3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公司应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此外,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建议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