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去年8月左右在上海一家金融公司作为员工上班一个多月 然后主动离职了。但是。到了2至3月份这家公司被查了涉嫌金融诈骗 然后宁波公安给我做了笔录还给我做了取保候审交了3000块钱 但是现在已经把3000块钱退给我了说是结案了。与我无关。但是为什么我公安那边还有案底。现在找了工作人家说我有案底不行。
2025-10-04 03:4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去年8月左右被上海的一家金融公司辞退,并于2-3月份该公司因涉嫌金融诈骗而被宁波警方立案调查。在此期间,您被要求协助公安机关的工作并支付了3000元的保证金。 虽然您提到现在已经将这3000元退还给您,但警方仍然保留了您的相关信息和案件记录。这通常意味着您的行为已经被记录在案,且可能会影响未来的职业发展或申请某些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能性。 如果您正在寻找新工作,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因为许多雇主会考虑员工是否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因此,建议您向潜在雇主详细解释这一情况,说明您的行为已被警方处理,并强调已经完成了所有相关程序并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同时,如果需要,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澄清您的情况,并了解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