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贵州省黔南州的务工者,2016年8月份来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之后给一个卖瓷砖的老板打工,我的工作主要是给他送货的,这是非常耗体力的劳动,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要自己搬砖装车拉到工地然后再搬下来。做到今年6月份的时候感觉身体总 是不舒服,也没有去医院检查,到现在已经休息了差 不多一个月了右边的肩膀还是很痛!以后应该做不了体力劳动了!我该怎么办?能不能申请赔偿?
2025-10-04 02:09首先,您有权要求雇主提供适当的保护和福利,以防止因长时间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享受相应的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如果您的工作导致身体不适,并且持续了一个月以上,建议您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并寻求医疗帮助。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工会组织反映情况,要求公司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体检报告等,以便于证明您的权益受损以及公司的责任。 请注意,由于个人的情况不同,具体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可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最准确、有效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