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妹妹的先生前两天工伤导致左手食指断掉一截,已经没有接上的可能。在职时基本工资4800,到手可以拿6000多,现在公司付了医药费,但是在职期间没有交五险一金。现在还没拆线,老板说等拆线后再谈赔偿事宜,这个对赔偿费用有关吗?我们索要多少范围内的赔偿金是合理的?
2025-10-04 02:1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如果你的妹妹所在公司的员工均在该单位工作,并且你妹夫的工作年限符合法定要求,则你的妹夫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关于赔偿事宜,建议你们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雇主拒绝支付应得的赔偿款项,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你可以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和理由,以争取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