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去年在工地受伤,鉴定工伤为十级伤残,对方已预先赔偿20000元,等待鉴定结果,现在结果出来了,他们要求上法庭,请问我们该如何做。
2024-09-06 19:19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如果已经先行赔付了20000元,并且认为后续治疗费用不会超出这个金额,那么这部分款项可以作为工伤补偿的一部分进行报销或抵扣。 其次,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返还多付的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事故经过等相关材料,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