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个科技公司上班.底薪2500元,无责任的,然后呢去的时候没说有十天试用期,如果有试用期我不会干的,我然后干了十多天跟我说有试用期,然后我一共好了十三天,然后呢,公司开始放假,放到过完年,当初说的时候是每个月十号开支,然后他不说具体时间,就拖欠我们,然后呢因为我总问,我着急,我他给我拉黑了,我给我放话说一分都没有,我们当时没有签劳务合同什么的,还能吧工资要回来了吗还有很多截图,发不上去,我应该怎么维权
20天前首先,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被要求提前离职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保存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作为证明自己工作情况和要求薪资支付的依据。 最后,如果确实存在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比如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公司,明确告知您的诉求,并保留好通话记录;或者直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举报,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