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法律咨询我是实习员工去年12月14号入职,我今年1月31号要辞职,公司跟我要1300块保险钱,说提前给我交了2月份保险钱,不干的话公司不给承担,要不就得干到2月末,我说那我就干到2月末。后来查出来我之前公司交过保险,中间不干了有欠费,得补齐或者放弃,现在单位才能给我交保险。让我签了几个合同,人事部说可以不要1300元了,问我干不干到2月末,我说那我就年前不干了,办完离职,今天给我打电话又让我交1300,说是保险公司给我报备了,但是钱还没交到社保,就让我拿钱,要不就从工资里扣,公司这种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处理。我就干了一个月零18天需要交这么多保险钱吗?
22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终止以及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 首先,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是否应该支付1300元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应当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险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雇主必须为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关于保险补缴及报销问题。如果您之前已与公司存在保险关系,并且在离职前存在未结清的保险费用,则可能需要先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主要是基于“代扣代缴”原则,即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而员工则无需额外负担这部分费用。 再次,关于公司要求您在离职前再支付1300元保险费用的问题。这是公司为了弥补之前的不足,确保您离职时能够顺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这一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按照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转移。 最后,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是否需要在离职后一次性支付1300元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离职前确实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选择在离职后一次性支付这笔费用,也可以选择按照公司的要求分期支付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具体的选择取决于您的意愿和财务状况。 在此建议,您可以与公司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的解决方案,例如分期支付、分段支付或寻找其他替代方案。同时,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