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在日企上班工作9年从事车间作业。工作中得病颈椎病还有肩周炎,现在连三岁孩子1分钟都抱不动。病假请了6个月公司面谈提出不赔偿,说10月份以后公司才改的规定。让你去鉴定中心鉴定你从事不了这工作,才给赔偿。病假请了6个月根本不给你鉴定,去劳动仲裁人家向着公司考虑,根本不向着个人考虑。再就是公司让你回来上班,如果不回来上班。通知后按照旷工处理,将于开除。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对么? 辽宁大连
2025-03-05 04:56您提到的案例中,您的妻子因为长期的工作环境导致颈椎病和肩周炎等职业伤害,这些情况确实需要得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和支持。关于是否应该接受公司的裁员建议,以及是否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妻子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并且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保障。 其次,关于是否应该接受公司的裁员建议,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个人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公司有权利决定是否解雇员工,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提前通知、提供经济补偿等。此外,公司是否有权以健康状况为由解雇员工也需要具体分析。 最后,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安排员工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并根据体检结果向其提供必要的健康保护和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工作,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治疗和休息时间,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工作问题,例如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针对您提到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的政策和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适的决策。同时,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