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个问题。在公司上班期间得了抑郁症旷工了8天,被公司开除,并拒绝支付补偿金,这样是合法的吗?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拿到我该拿的补偿金呢?
2025-03-05 03:45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员工因病无法正常工作,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旷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员工旷工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可以通过这些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金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