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经一年多,A公司把我派遣到外地的B公司上班,然后A公司由B公司所在地的C公司代缴社保,中途A公司变更由D公司(异地)缴纳社保,导致合同期内我无法享受生育险,这是A公司的责任吗?我可以依法让A公司进行赔偿吗?
2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A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合同期内未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这可能是因为A公司没有为您缴纳该保险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A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