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关于竞业协议的问题 谢谢 我和原单位之前签了一份餐饮合同 合同里注明 离职后3年内不准在该省市从事和餐饮相关的工作 否则赔原单位100万元 但是现在1.该公司已经倒闭关门(但是有没有注销我不清楚)2.合同里没写明如果我遵守这个合同条款 那么该公司需要每月支付我竞业保密费用(至少工资的30%)3.现在已经离职超过4个月 那么我想咨询下 如果我在该省市从新从事相关餐饮行业工作 需要赔款吗?谢谢
26天前您好!针对您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您是否仍然处于竞业禁止期。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职业或者经营活动。通常情况下,这一期限为3至5年不等。 至于赔偿金额方面,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约定的具体数额以及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原公司提供了详细的计算方式和依据,且您违反了竞业限制规定,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对于是否需要支付竞业保密费用的问题,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离职后并未从事任何与原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那么您不需要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最后,请确保所有交易都是合法有效的,并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