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进公司时,口头说,一天给一百块钱一天要干满一年,工资压1个月,我从2017年11月开始干,到1月20号工资一直都没发,1月21号,因为上大雾上班看不见,连人带车摔进沟里,2个手腕扭伤不能上班,我也请了假,他也同意了,等到2月13号,我去问工资什么时候发,他说过年再说,我说都到年了,你应该发点工资,我几次去找他和到电话他都爱理不理,经过我几次催要,2月14号,打了2000给我,我说太少了,要不然,我30年晚上你家去要,他第二天又打2000,还压了我1个月工资,福利也没发给我,我想,当时他承诺我都没有实现,要工资这么难,他让我失去了信任他的机会,所以我不能再干了,我辞职了,但是他说我没干我1年
2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拖欠员工工资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并且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 关于您的工作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在未与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延长工资支付期限,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您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该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但这些并不包括公司的福利待遇。如果您认为公司的福利没有给您带来实际利益,您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补足。 最后,作为雇主,应该遵循诚信原则,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您能够尽快获得应有的赔偿,并期待公司能认真对待此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