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56岁,在一工地打工,雇主没给上保险,也没有劳动合同,于11日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目前在医院治疗,预计住院费7万元,以后也不能进行体力劳动,咨询一下雇主方占多大责任,能给多少赔偿?
2025-04-01 23:48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该工程是按照合同约定由某公司承包的,则该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对于脑出血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由工伤引发的,那么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雇主可能需要承担以下部分。 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误工损失。因伤缺勤导致的收入减少; 生活补助费。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受伤人员的实际需求确定的补偿; 交通费。到医院就诊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其他合理支出。如必要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购置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如果您对雇主的行为存在疑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