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劳动法,我找了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在这家私人企业上了一个半月,想离职,可是经理非让提前一个月写离职报告,不然不给工资。我上班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加班在这一个月内加班不到20个小时以上的,不记入加班,白加。我想请问我是不是得提前一个月才能离职
2025-04-01 22:2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未满一个完整的月,那么您有权在任何时间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了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权利,如果公司安排的加班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则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休或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因此,建议您与该私人企业的负责人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