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2016年出现工伤,并评了10级伤残,2018年公司出了个文件说从2016年以后(含2016年的)出现工伤并评残够等级了的,离职时公司要扣我2万块钱,请问公司有这个权利吗
6天前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后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是基于工作关系和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扣除员工的工伤待遇。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包括申请、调查、鉴定等环节。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 最后,您可以在与公司协商的基础上,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对您的工伤待遇进行了合理的计算,并且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发生的事件来确定。如果您遇到具体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