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店铺转让了,但是房子没过户,所以就成了二房东,我从开发商那75一平租的,最后租给接受的人95一平,但是我们转让合同里有一条是房租租赁按原房租租赁条款享受应有的服务,请问这个算不算违约?
2025-04-15 21:10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承租人沟通并了解其具体诉求。如果承租人希望按照原来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那么您可以考虑将剩余的租金支付给承租人,以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中涉及租金调整和变更的情况,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应就新的租金调整方式达成一致,并且应当考虑到承租人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重新协商或修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