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四岁多,她骑自己的自行车,一个七岁的小孩叫我女儿让她骑,我女儿还没下车,她就骑上去,把我女儿的小腿主骨压断了,没做手术,医生建议打的石膏,要修养半年左右,医药费用了千多块钱,因为没做手术,天天都是我自己照顾娃儿,,现在我喊她拿三万块钱包括一切的费用,他们不承认说喊我去告她,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一般能赔多少钱,她还说我女儿也有责任,像这种属于哪个的责任呢?
17天前关于您女儿因意外受伤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但是,在这个案例中,您和您的女儿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原因分析。 在您的案件中,如果是因为小孩子的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小孩子的监护人是否有过错或疏忽。此外,如果小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足或者没有正确引导孩子的行为,也可能被认为存在一定的责任。 对于您的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但这部分金额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处理。 至于您要求对方赔偿三万元的要求,这将取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为此事负责,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建议您事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