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煤建职工,于95年参加工作,99年出工伤右小腿开放性骨折并移植,项目部经理未上报,后来得知。公司统一赔偿2006年公布名单。找公司领导三次。现内部认定工伤。最近2年老伤复发,现无法胜任工作。提出离职。能得到公司那些赔偿。大概多少钱?
2024-10-09 05:4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受伤时应享受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关于具体赔偿金额,需要考虑您的伤情、治疗情况以及公司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您因旧伤复发导致无法胜任原岗位的工作,可以申请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可能会涉及补偿金或经济补偿的问题。 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注意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和程序,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