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打工的,于2015年8月份在一家火锅店上班,其工资一个月5000元左右,职务是厨师长。店是个人独资企业,老板有5人,是合伙生意,自开业到去年8月份,店内员工工资,供货商货款一直在付,从没出现过拖欠或推迟的情况,由午经营不善,市场经济不好,从去年8月份(2017年8份)起我等员工工资开始拖欠,供货商货款拖欠,一直到2018年元月份关门,其间店内借了些土钱,还剩一万八千元至今未付,供货商部分货款也未付,环其中供货商欠最多的一个(20000元左右)是要在法院起诉我,起诉理由是我在供货商货款清单上签,供货商那儿我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工资怎样才能要回来?
2025-09-26 05: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劳动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供货商的货款和工资,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尽早与供货商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职责,而供货商仍然拒绝支付款项,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送货单、发货记录等,并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