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12号出的薪酬制度,分公司24号才通知我门,而且在本月执行,扣没业绩的员工一半的底薪,这样做,公司合理吗
2024-11-30 08:30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公司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更改了薪酬制度,并且这种变动影响到了已经签订合同的员工,那么该公司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恢复原薪酬制度,或者提出赔偿请求。同时,员工也可以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员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