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2011年和一个亲戚和伙开了个店营业执照是本人,但是在2012年我们通过口头约定本人退出店面有亲戚一个人经营,并且更改了和单位的租赁合同,一直到2018年因为这个亲戚欠了单位从2016年3月到2018年2月的房租10620元。现在单位把本人和实除租赁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房租款,现在我该怎么办,麻烦律师给点建议
2025-06-09 07:27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亲戚共同开设了一家店铺,并在2012年进行了股权变更,但没有书面协议或文件证明这种变化。此外,您在2016年至2018年间未对出租方提起过租金支付事宜。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应对。 与出租方进行沟通。首先,尝试直接与出租方联系,解释您已经不再是股东,也没有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因此不应承担租金责任。 提出抗辩理由。向法院提出抗辩理由,说明您不是该店铺的实际经营者,而是作为股东参与了股份转让,而不是实际的出资者。 聘请法律顾问。考虑到诉讼风险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 收集证据。准备相关文件和证据,如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以支持您的抗辩立场。 最后,请记得,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保持冷静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