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区级医院医院正式在编大夫,已工作六年,今年年初因身体原因休息一段时间,现在想辞职,医院不放个人档案等一切个人资料,要求个人提交八万离职费用,在工作的六年内,本人没有进修,也没有外出学习等占用医院资源,请问,医院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2025-03-16 19:58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和第46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享有正常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您的身体状况允许您继续工作,并且您的医院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您有权利要求医院提供正常的医疗待遇和福利。 关于离职费的问题,一般来说,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应该获得适当的补偿。但是,这通常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当地的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您可以考虑与医院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