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住浦东金桥,公司给我安排在金桥这里,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已经干了十二年多了,现在项目没有了。公司给我的方案是,一去公司普陀区桃浦上班路程要二个多小时,二是赔偿我一个月工资。我想问下公司这个赔偿是不是合理或者合法?
2025-10-21 13: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公允,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关于您提到的赔偿事宜,如果您的工作地点从浦东金桥转移到普陀桃浦,并且需要额外的时间和交通费用,这可能会被视为一种补偿。具体是否合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工作性质、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公共交通便利性等。建议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