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医院工作,年初的时候医院安排出去进修,当时签了一份进修协议,里面要求在医院服务三年,要是提前离开的话,要按照进修期间医院为我支付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往来路费,住宿费,伙食费的三倍赔偿医院。 现在我考上事业编,要拿走档案,医院要求我交违约金,他们的做法是不是合法,要是不合法我该怎么做。
2025-11-28 18:41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了与医院签订的进修协议。如果您在进修期间提前离开了医院,那么根据协议中的约定,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是否可以保留档案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人事政策和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的离职是出于个人原因(如考研等),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您有权保留档案。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您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医院退还违约金,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建议您与医院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祝您一切顺利!